先知法住:雜阿含粗體會(Notes on Samyuktagama)(13/2021年)


五受蘊被喻為駭人的激流,可漂沒河邊兩岸的生雜草木,何況欲涉渡的行人?

佛光版雜阿含第45經(大正本第268經)


以河水之激流可衝斷、漂沒一切來喻五受陰的危險


譬如河水從山澗出,彼水深駛,其流激注,多所漂沒。其河兩岸,生雜草木,大水所偃,順靡水邊;眾人涉渡,多為水所漂,隨流沒溺;遇浪近岸,手援草木,草木復斷,還隨水漂。


如是,比丘!若凡愚眾生不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色,言色是我,彼色隨斷隨彼色斷

  • 如是不如實知、受集、受滅、受味、受患、受離,不如實知故,樂著於受,言受是我,彼受隨斷;
  • 如是不如實知、想集、想滅、想味、想患、想離,不如實知故,樂著於想,言想是我,彼想隨斷;
  • 如是不如實知、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識,言識是我,彼識隨斷。

偃(yăn),倒伏。《字彙⋅人部》:“偃,仆也,靡也。”《書⋅金滕》:“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援引自《漢語大字典》[第二版]第一卷,頁224b。)

靡(mĭ),散亂;倒下。偃與靡同義。《廣韻⋅紙韻》:“靡,偃也。”《左傳⋅莊公十年》:“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援引自同上,第7卷,頁4354b。)


讀案:河水擠入山間的水溝(山澗),形成駭人的激流,可漂沒、摧毀河邊兩岸的生雜草木,何況欲涉渡的行人?五受陰就猶如激流,無明的眾生不如實知五受陰,貪著五受陰,認五受陰是我來的,茲隨五受陰生成、流變(彼色隨斷,或也可讀為:隨彼色斷),繼而一再一再地遊蕩在娑婆世界之中。


在阿含經中,“駛流、瀑流、激流”經常影射五受陰。雜阿含第1264經(大正本1267)紀錄了天神與世尊的有關涉渡瀑流的對話:


天神:比丘度駛流耶?

世尊:如是,天子!

天神:無所攀緣,亦無所住,度駛流耶?

世尊:如是,天子!

天神:無所攀緣,亦無所住而度駛流,其義云何?

世尊:天子!我如是、如是抱,如是、如是直進,則不為水之所㵱(左”漂“右”寸“)*。如是、如是不抱,如是、如是不直進,則為水所㵱。如是,天子!名為無所攀緣,亦無所住而度駛流。


*㵱,左”漂“右”寸“,音piăo,水貌。


對讀巴利相應部《暴流之渡過經》(SN1.1)


天神:親愛的先生!你怎樣渡過暴流呢? 

世尊:朋友!我無住立、無用力地渡過暴流。

天神:親愛的先生!但,你怎樣我無住立、無用力地渡過暴流呢? 

世尊:朋友!當我住立時,那時,我沈沒;朋友!當我用力時,那時,我被飄走,朋友!這樣,我無住立、無用力地渡過暴流。

(引自莊春江工作站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001.htm



佛光版雜阿含第46經(大正本第269經)


世尊告諸比丘:非汝所應法,當盡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比丘!何等法非汝所應,當速捨離?如是色、受、想、行、識,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斷彼法已,長夜安樂!譬如祇桓林中樹木,有人斫伐枝條,擔持而去,汝等亦不憂慼。所以者何?以彼樹木非我、非我所。......聖弟子觀此五受陰非我、非我所,如是觀時,於諸世間無所取著;無所取著者,自得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讀案: 這裡的教示相當於第17至20經不過,這裡世尊加說了一個相當有趣的譬喻:有人從祇桓林中砍伐了樹木的枝條,一擔一擔地搬走了,但你卻不感到任何的憂慮。為何呢?因為這些樹木並不是你自身、也不是你所擁有的。我們應該以同樣的心態觀照我們的五陰。知道五陰猶如林中的那些樹木,並不是我們自身、不是我們所擁有的(不是我們的“資產”),所以哪怕有人砍取了那些樹木——五陰的生成敗壞,我們的內心也不會感到難過。知道色、受、想、行、識並不是我們應該執取的東西後,我們就務必要盡力地捨離——放下它們,如此始能過著長久的安樂生活。



聲明:文中的讀記/讀案/讀後感部分的觀點包括意譯、舉例等等,並不一定是我現今(23年)認同的;在這麼一個無常變易的生滅世間中,未現觀四聖諦的那顆心總是會飄移......這裡權且當作個人的閱讀之歷史實錄,若讀者得益其中,本人亦同喜焉。


閱讀版本:

《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雜阿含經一,佛光大藏經編修委員會主編,高雄:佛光,1983年。網絡版:佛光電子大藏經,http://etext.fgs.org.tw/sutra_01.aspx


崇思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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