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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東西方之融會——讀勞思光《從文化史上看國家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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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思光的構想:東西方文化的融會必催生一種新制度。 多數人一聽到有關 世界文化體系之建立 的主張,乃以為主張者皆是否定國家(及其民族)的價值與作用,勞先生認為前者有那麼一種想法是基於“誤解”。作為一名文化理論工作者, “要把文化問題作根本的整體的解決時,他不能不拋開過程上的枝節,而探索問題的實質與本源。但這種‘拋開’並非否定;它只是方法上的‘不涉及’,而非內容上的取消。”(頁9) 因此道理是淺顯的,上述主張者在提出世界文化體系之建立時,並沒有否定國家的價值地位,相反地,勞先生從人類文化史上的發展及其與國家的建構關係(頁10-12)的簡略考察表明,世界文化體系的構造恰恰不能離開“國家”;因為若“世界文化體系是指東西方成績的綜合體”的話,“其融會結果可能提出一種新制度”(頁12),而無論何種制度,皆必須仰賴“國家”,只有國家才能承載人類生活秩序及其文化發展與成果,勞先生強調: “如果沒有一種秩序則文化沒有統一的發展;這種秩序就是制度。制度需要一個權力來保證;有這樣的權力便有了國家。”(頁12) 國家、制度、生活秩序以及文化創造是互為因緣關係的。時23歲的勞先生於是做出如是的構想:東西方文化的融會必催生一種新制度,而其不外是: 1. 現存各國制度的內容更換以這種(世界性)的制度; 2 .一個以世界的全部為對象的“國家之國家”(一種新的權力)的建立,類似國際聯盟抑或聯合國(頁12-13)。 這篇論文其實非常簡短,主要為澄清時人對世界文化構思的誤解。但文中對文化史觀的理解彰顯了勞思光先生早年磅礴的文化視野與識度;其對東西方文化融會的關切,實在是其日後60年的哲思歲月中的主題,其古來稀的七十五大作《文化哲學講演錄》(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2)是先生晚期扛鼎之作之一,此書藉梳理、反思中西哲學及其理論的發展,提出了一個世界性的文化哲學的構思,先生積極向上的治學精神,與此文的一段論述實在有通應之處: “某制度下的罪惡,不能算作國家的罪惡。而且滌洗罪惡的種種努力,仍只能在較合理的制度的建立中表現成果;因為制度是文化的結晶型態,不要它,則人類生活將回到原始的散漫,文化將無發展可言(頁11-12)。” 可見先生自早年已不是文化的虛無主義者,也一直與此思想毒瘤抗爭直到晚年生命的最後一刻。(在還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將因心肌梗塞跌倒而走向死亡的最後歲月階段,勞先生還針對當代西方思想的困局做出口...

一個失敗的安排?——讀勞思光《論社會主義的制度》

此文代表青年勞思光( 24歲 )對社會主義制度的觀點。對比某些青年對社會主義或者馬克思主義的盲目擁護,此文彰顯了勞氏的早熟心智。勞氏以邏輯學上的思想進程研究方法,先後論述、探索 “ 制度 ” 一概念的通性以及個別制度的特性(見 25-29 ),然後再以所得理論的基礎上考察社會主義制度的實質,同時比觀於自由經濟制度的利弊,進行比較之餘對社會主義制度提出了質疑與批評(見 29-37 )。最後,得出了以下結論(見 37 ): 1. 社會主義的制度的必要手段(案指 “ 公有產權 ” 與 “ 集體管制 ” ,見 30 )在任何一方面不能使更好的經濟生活實現; 2. 它們也許能辦到平等,但平等不能決定更好的經濟生活的獲得(見 32-34 ); 3. 它們取消了自由經濟制度下的發展的障礙(案指寡佔與獨佔 / 壟斷 [oligopoly and monopoly] 現象,見 31 ),但未能取消社會主義制度下的發展的障礙(案指行使權上的支配者與法定的獨佔,見 35-36 ),而且這種障礙是惡性的障礙,是制度内在的矛盾,與制度共現(見 36 ); 4. 所以社會主義的制度,其内容與方向是既矛盾又脫節的。這是一個失敗的安排。 這篇論文的行文論述相當精彩;它證明了勞先生自早年就非常熟悉政治經濟學的領域,亦真切地關心社稷制度的種種問題,是少數有議政能力的學人,這些或許就是有學者以爲勞先生與當代的新儒家有實質上的區別的原因了。 勞思光著:〈論社會主義的制度〉,收入孫善豪、張燦輝、關子尹合編,《哲學與政治》(思光少作集三),臺北:時報文化出版,1986年,頁24-38。 延伸閱讀: 新制度:東西方之融會——讀勞思光《從文化史上看國家之價值》 自由,從超越物欲與權力衝動開始——讀勞思光《自由之真義與國家》 崇思化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