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失敗的安排?——讀勞思光《論社會主義的制度》

此文代表青年勞思光(24歲)對社會主義制度的觀點。對比某些青年對社會主義或者馬克思主義的盲目擁護,此文彰顯了勞氏的早熟心智。勞氏以邏輯學上的思想進程研究方法,先後論述、探索制度一概念的通性以及個別制度的特性(見25-29),然後再以所得理論的基礎上考察社會主義制度的實質,同時比觀於自由經濟制度的利弊,進行比較之餘對社會主義制度提出了質疑與批評(見29-37)。最後,得出了以下結論(見37):

1.社會主義的制度的必要手段(案指公有產權集體管制,見30)在任何一方面不能使更好的經濟生活實現;

2.它們也許能辦到平等,但平等不能決定更好的經濟生活的獲得(見32-34);

3.它們取消了自由經濟制度下的發展的障礙(案指寡佔與獨佔/壟斷[oligopoly and monopoly]現象,見31),但未能取消社會主義制度下的發展的障礙(案指行使權上的支配者與法定的獨佔,見35-36),而且這種障礙是惡性的障礙,是制度内在的矛盾,與制度共現(見36);

4.所以社會主義的制度,其内容與方向是既矛盾又脫節的。這是一個失敗的安排。

這篇論文的行文論述相當精彩;它證明了勞先生自早年就非常熟悉政治經濟學的領域,亦真切地關心社稷制度的種種問題,是少數有議政能力的學人,這些或許就是有學者以爲勞先生與當代的新儒家有實質上的區別的原因了。


勞思光著:〈論社會主義的制度〉,收入孫善豪、張燦輝、關子尹合編,《哲學與政治》(思光少作集三),臺北:時報文化出版,1986年,頁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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