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法住:雜阿含粗體會(Notes on Samyuktagama)(19/2021年)

 

妙境: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佛光版雜阿含第52經(大正本第61經):妙境(上)


云何色受陰?——對色的執取

云何色受陰?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名為色受陰。復次,彼色是無常、苦、變易之法,若彼色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餘色受陰更不相續、不起、不出,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讀案:

  • 於色如實知其無常、苦、變易。如是受、想、行、識,如實知其無常、苦、變易。
  • 四大:地、水、火、風。地界堅性、水界濕性、火界暖性、風界動性;堅性能任持物故名“地”(巴pathavī),濕性能攝收物故名“水”(巴āpa),暖性能成熟物故名“火”(巴teja),動性能增長物故名“風”(巴vāyu)。(註1)
  • “若彼色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涅槃”句,為何說是“妙”“寂靜”等等,只有真正地實修,始能體驗“以義饒益,長夜安樂”之妙、之寂靜。
  • 捨離一切有餘:一切依持皆棄捨,謂割捨父母等事。(註2)


云何受受陰?——對受的執取


云何受受陰?謂六受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受受陰。復次,彼受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

**復原省略部分:耳觸生受、鼻觸生受、舌觸生受、身觸生受、意觸生受,是名受受陰。復次,彼受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若彼受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餘受受陰更不相續、不起、不出,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讀案:

  • 身,是指“種類”。
  • 觸,凡夫的觸是欲觸,參見第50經。凡夫與外塵外境的觸動往往夾雜自己的七情六慾,而聖人與外境的觸動是以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凡夫則以貪欲。


云何想受陰?——對想的執取


云何想受陰?謂六想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想,乃至意觸生想,是名想受陰。復次,彼想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


**復原省略部分:耳觸生想、鼻觸生想、舌觸生想、身觸生想、意觸生想,是名想受陰。復次,彼想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若彼想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餘想受陰更不相續、不起、不出,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讀案:

  • 想,眾生觸動外塵,對之產生認知與種種的想法。


云何行受陰?——對行的執取


云何行受陰?謂六思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思,乃至意觸生思,是名行受陰。復次,彼行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


**復原省略部分:耳觸生思、鼻觸生思、舌觸生思、身觸生思、意觸生思,是名行受陰。復次,彼行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若彼行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餘行受陰更不相續、不起、不出,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讀案:

  • 思,有“意念”之意,作意、造作。


云何識受陰?——對識的執取


云何識受陰?謂六識身。何等為六?謂眼識身,乃至意識身,是名識受陰。復次,彼識受陰是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


**復原省略部分: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是名識受陰。復次,彼識受陰是無常、苦、變易之法,若彼識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餘識受陰更不相續、不起、不出,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經文句讀標點完全依據《雜阿含經校釋》


註:

1.援引《雜阿含經校釋》,106頁。

2.援引《雜阿含經校釋》,107頁。



佛光版雜阿含第52經(大正本第61經):妙境(下)


經文開端,世尊對五受陰的集起做出了基本的界定:四大所造色、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六識身,並說對五受陰的捨離是為“妙”、寂靜、涅槃,以此為比丘帶來正面的、積極的修行觀。意猶未盡下,世尊進一步地確認說,對五受陰的正觀思惟實則是隨信行、隨法行者,走向須陀洹果的途中,而最終“必定正趣三菩提”,永斷所有的煩惱(漏盡),是為阿羅漢聖者。


隨信行

比丘!若於此法以智慧思惟、觀察、分別、忍,是名隨信行;超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

讀案:

  • “比丘若於此法以智慧思惟”,“於此法”——謂知五受陰的集起、五受陰的基本禍根(無常、苦、變易)、五受陰的可捨離。
  • 分別:對法的憶持;對法的分辨(註1)。
  • 忍:深思而後接受(khanti)(註2)。
  • 隨信行,巴saddhānusārī,英譯:a faith-follower(Bhikkhu Bodhi)。
  • “超昇離生……必得須陀洹果”,參考巴利本(S.25.1 Cakkhu):“入正性決定、入善士地、越凡夫地,不能造業往生若地獄、若畜生道、若餓鬼道,不能至死不作證須陀洹果”(註3)。
  • “超昇離生”,巴sammattaniyāma,亦作“正性離生”、“正性決定”(註4),易言之,就是正確地走在“向須陀洹果”的途上。


隨法行

比丘!若於此法增上智慧思惟、觀察、忍,是名隨法行;超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

讀案:

  • 增上:在上的;較高的(adhi),如“增上戒學”(adhisīlasikkhā)。2.加強;提升,成為威力(adhipateyya),如“戒增上”(sīlādhipateyya)(註5)。
  • 隨法行(巴dhammānusārī),法行者、法次法向者,一法一法地,一步一步地趣向涅槃的有次第的修行,英譯:practising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hamma(Bhikkhu Bodhi)。
  • 筆者按:若依據經文,隨信行與隨法行其實是一體的兩面。隨信行其實就是隨法行,反之亦然。一位實修的法行者對法是不存疑的,前者體現的就是對法的信心,哪怕前者閉口不談“信心”這兩個字;一位隨信行者(faith-follower)既然對三寶的信心不動搖,那麼前者自會好好地修行,自然也是隨法行者了。因此,關於“信心”、“相信”,阿姜布拉姆說得沒錯:“信”是指相信“一切行寂止”、“滅”與“涅槃”,其中較少相信佛、法、僧三寶的成分(按:外在的、儀式性的膜拜),而著重於相信前三點所指出的意義。真正的“信”是相信“滅”與“苦滅”,並且相信這些事是可以達成的(註6)。


須陀洹果(sotāpanno

比丘!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三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比丘!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

讀案:

  • 斷知(巴pahānapariññā),亦作“斷遍知”,義同“斷”,謂一切煩惱永斷;遍知什麼?遍知四聖諦(註7)。
  • 身見(巴sakkāyadiṭṭhi):認為五陰就是我、是我所擁有的執著一個永恆、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的”真我“(註8);戒取(sīlabbataparāmāsa),亦作“戒禁取”,執取(parāmāsa)與解脫無關的禁戒與禁忌(註9);疑(巴vicikicchā),對四聖諦、八正道等正法心存懷疑。
  • “必定正趣三菩提”,謂須陀洹決定般涅槃。三菩提(巴sambodhi),正覺、等覺、完全覺悟。
  • 七有天人往生,慈蓮寺大願法師有獨特的解釋,認為初果聖人斷三結,還需在天人之中完成另七結的斷滅,而不是傳統上解釋的還需往返天人七次始得解脫,因為後者落入了常見。


阿羅漢


比丘!若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不起心漏,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捨離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得解脫。

讀案:

  • 不起心漏,沒有煩惱。
  • 逮得己利,已做到“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 正智,亦作“正知”。


經文句讀標點完全依據《雜阿含經校釋》



註釋:

1.採取莊春江的解釋,見莊春江編《漢譯阿含經辭典》(網路版)。

2.採取莊春江的解釋,見莊春江編《漢譯阿含經辭典》(網絡版)。

3.援引《雜阿含經校釋》的譯文,第110頁。

4.採取《雜阿含經校釋》的解釋,同上。

5.採取莊春江的解釋,見莊春江編《漢譯阿含經辭典》(網絡版)。

6.《禪悅在當下》(原著:The Art of Disappearing: Buddha’s Path to Lasting Joy),賴隆彥譯,臺北市:橡實文化出版,2012年,104頁。

7.採取《雜阿含經校釋》的解釋,第110頁。

8.採取莊春江的解釋,見莊春江編《漢譯阿含經辭典》(網絡版)。

9.採取莊春江的解釋,見莊春江編《漢譯阿含經辭典》(網絡版)。




聲明:文中的讀記/讀案/讀後感部分的觀點包括意譯、舉例等等,並不一定是我現今(23年)認同的;在這麼一個無常變易的生滅世間中,未現觀四聖諦的那顆心總是會飄移......這裡權且當作個人的閱讀之歷史實錄,若讀者得益其中,本人亦同喜焉。


閱讀版本:

《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雜阿含經一,佛光大藏經編修委員會主編,高雄:佛光,1983年。網絡版:佛光電子大藏經,http://etext.fgs.org.tw/sutra_01.aspx


崇思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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