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法住:雜阿含粗體會(Notes on Samyuktagama)(4/2021年)
聲明:文中的讀記/讀案/讀後感部分的觀點包括舉例等等,並不一定是我現今(23年)認同的;在這麼一個無常變易的生滅世間中,未現觀四聖諦的那顆心總是會飄移......這裡權且當作個人的閱讀之歷史實錄,若讀者得益其中,本人亦同喜焉。
閱讀版本:
《好讀 雜阿含經》第一冊(卷一至卷十),(劉宋)求那跋陀羅尊者翻譯,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編註,臺北市:法鼓文化,2015年。
雜阿含第25經
何謂“多聞”
“若聞色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如是聞受、想、行、識,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比丘,是名如來所說多聞。”
意譯:
比丘應該經常聽到(多聞):對色(身體與物質諸相)生起出離心,遠離對色的貪愛,並徹底斷除對色的執取,使心趣向寂靜解脫——如此的言說、教誨,這樣的比丘才稱為多聞。
雜阿含第26經
何謂“法師”?
“若於色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是名法師;若於受、想、行、識,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是名法師,是名如來所說法師。”
意譯:
廣說、演義如何出離色(身體與物質諸相)、遠離對色的貪染、徹底除斷對色的執取,使聽聞者的心趣向寂靜解脫的說法者,才稱為法師。
雜阿含第27經
何謂“法次法向”?
“於色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
如是於受、想、行、識
意譯:
對於色(身體與物質諸相)趣向厭離、遠離對色的愛染、徹底放下對色的執取,如此稱為一步一步地、有次第地趣向涅槃的修行。
如是對於受(感受)、想(認知、想法)、行(意志、抉擇)、識(諸感官意識、覺知)趣向厭離......
“法次法向”,向法順法(佛光雜阿含一:37),法隨法行(雜阿含校釋:38),一步一步地、有次第地修行。
雜阿含第28經
何謂證得“見法涅槃”?
”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是名比丘[得]見法涅槃“
如是於受、想、行、識
意譯:
於色厭離、遠離對色的貪愛、徹底放下對色的執著,心真正地已從煩惱(諸漏)解脫出來了,如是謂今生已證得涅槃的比丘。
如是於受(感受)、想(認知、想法)、行(意志、抉擇)、識(諸感官意識、覺知)厭離......
“見法涅槃”,見,通“現”(參見雜阿含校釋:39),現法涅槃,當生達到涅槃(援引好讀雜阿含:51)
雜阿含第29經
何謂“說法師”
相似第26經
“若比丘於色說厭、離欲、滅盡,是名說法師。”
如是受、想、行、識
參見南傳《相應部》⟨蘊相應22⟩第115經:
Bhikkhu, if one teaches the Dhamma for the purpose of revulsion towards form, for its fading away and cessation, one can be called a bhikkhu who is a speaker on the Dhamma. If one is practising for the purpose of revulsion towards form, for its fading away and cessation, one can be called a bhikkhu who is practising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hamma. If, through revulsion towards form, through its fading away and cessation, one is liberated by nonclinging, one can be called a bhikkhu who has attained Nibbāna in this very life. (Bhikkhu Bodhi: 967)
意譯:出於厭離色,及其滅盡的目的而教授法的比丘,可以稱為真正法說的比丘。出於厭離色,及其滅盡而修習的比丘,可以稱為如法修行的比丘。通過厭離色,以及對其的滅盡,因不執取諸相而心得解脫者,可以稱為就在今世已證得涅槃的比丘。
💡💡若逆向思維上述的法義——若我們聽到的言說、法師的教誨,是如何更好地去黏著色身、如何好好地溺愛色身、如何去執取這個色身,那麼這不是佛教上的“多聞”,不是廣說、演義佛法的老師,更不是“正宗”的佛教修行次第,不是導向了生死的解脫法門。上座部也好,大乘佛教也罷,了生死(脫離生死輪迴)是彼此的頭等大事。修行者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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