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法住:雜阿含粗體會(Notes on Samyuktagama)(1/2021年)
閱讀版本:
《好讀 雜阿含經》第一冊(卷一至卷十),(劉宋)求那跋陀羅尊者譯,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編註,臺北市:法鼓文化,2015年。
雜阿含第1經
何謂“正觀”?(正確、正當的觀察、關照)
“當觀色(受、想、行、識)無常(苦、空、非我),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
案:
1.菩提比丘(Ven.Bhikkhu Bodhi):正觀,right view(正見)
2.說心解脫。“說”通“悦”,根據《活用辭典》(三民),“說”的本意:“人口氣舒散,有解脫義。由言語之開解可見心情之愉悅為‘說’。”
雜阿含第2經
何謂“正思惟”?
“於色當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所以者何?比丘!於色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者,於色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
如是受、想、行、識;苦、空、非我
案:
1.菩提比丘(Ven.Bhikkhu Bodhi),正思惟,attend carefully
雜阿含第3經
如何斷苦?
“於色(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斷苦。”
案:
1.知;明;斷;離欲——菩提比丘(Ven.Bhikkhu Bodhi)翻:directly knowing; fully understanding; abandoning; dispassionate
雜阿含第4經
如何超越“生、老、病、死怖”?
“於色(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越生、老、病、死怖。”得“心解脫”
案:
1.若離欲,第5經為“若離欲貪”。
雜阿含第5經
愛即苦
“於色(受、想、行、識)愛喜者,則於苦愛喜;於苦愛喜者,則於苦不得解脫、不明、不離欲。”
相反地,“於色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
案:
1.菩提比丘(Ven.Bhikkhu Bodhi)譯:one who seeks delight in form seeks delight in suffering(p.875)
2.對愛喜的執著將生欲貪,欲貪引發苦惱,所以:愛喜=苦
雜阿含第8經
三世五陰:無常、苦、空、非我
”過去、未來色無常,況現在色。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色;不欣未來色,於現在色厭、離欲、正向滅盡。“
如是受、想、行、識;苦、空、非我
雜阿含第9經
真實正觀
“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
故“厭於色,厭受、想、行、識,厭故不樂,不樂故得解脫”——不樂五受陰
案:
1.從反面看,邪觀是:色(受、想、行、識)常、樂、(是)我、是我所擁有的
2.五受陰=無常、苦、非我、非我所
3.非我,巴:anattā,英:nonself,在南傳經典中,經常細展為:this is not mine,this I am not, this is not my self ,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真我
4.“無常即苦”,根據大願法師,“即”字應以“故”替代,“無常故苦”,才不會使人誤解以為無常就是苦(即苦),而是因為無常才導致苦的產生(故苦)。
雜阿含第10經
正觀=解脫
與第9經同,段末加上:
“如是觀者,於色解脫,於受、想、行、識解脫。我說是等解脫於生、老、病、死、憂、悲、苦、惱。”
案:
1.乃因五受陰捆綁我們,所以必須解脫掉它們;當五陰不再黏著一塊時,生老病死等的解脫方有可能。
2.雜阿含經開卷幾則經文雖簡短,意涵卻實豐富:
a. 解脫的途徑:如實正觀五陰
b. 如何觀、觀什麼?:五陰—無常、苦、空、非我
c.導向什麼?:解脫於生、老、病、死、憂、悲、苦、惱= 解脫於色、受、想、行、識
雜阿含第11經
無常因、無常緣湊合無常五陰
“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
“無常者則是苦,苦者則非我,非我者則非我所。”
如是受、想、行、識
案:
1.色等五陰是由無常因、無常緣湊合的;建立五陰的基礎既然是無常的、不可靠的、不紮實的,那麼可見五陰:色受想行識——這些無常因、無常緣的產物,通通都不牢靠的。
2.世尊有偈言: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燄/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五陰)無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雜第265經)——講的就是無常因、無常緣了。
又有偈言:此有故必有,此生故彼生,謂緣無明有行......;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則行滅......(雜第262經)有因、有緣,眾生輪迴,因、緣的“因緣”又是什麼?——那是“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雜第267經)
3.對應的巴利經文展開“苦”與“非我”的論述,套在本經,概是:
~色是苦,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苦。苦因、苦緣所生諸色,云何有樂?
~色是非我,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非我。非我因、非我緣所生諸色,云何有我?(如是受、想、行、識)
而本經則直接排列出其邏輯因果:無常者則是苦,苦者則非我,非我者則非我所。
雜阿含第13經
五受陰:味、患、離
滋味/樂味(味);過患/禍患(患);出離/厭離(離)
“若眾生於色不味者,則不染於色;以眾生於色味故,則有染著。”
“若色於眾生不為患者,彼諸眾生不應厭色;以色為眾生患故,彼諸眾生則厭於色。”
“若色於眾生無出離者,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色;以色於眾生有出離故,彼諸眾生出離於色。”
如是受、想、行、識
意譯:
- 如果眾生對物質諸相(色)不會產生任何的樂味,眾生就不會貪染那些物質諸相;就是因為眾生對物質諸相會產生樂味,所以才有貪染現象。感受(受)、認知(想)、意志(行)以及覺知(識)亦是如此,眾生因愛著於個中的滋味而有如是的貪愛染。
- 如果物質諸相(色)對眾生不會帶來禍患,眾生則不應嫌惡前者;就是由於物質諸相會帶給眾生禍患,所以眾生才會嫌棄前者。感受(受)、認知(想)、意志(行)以及覺知(識)亦是如此,會帶給眾生禍患,所以眾生嫌惡它們。
- 如果眾生無法解脫物質諸相(色)的束縛,眾生則不應厭離後者;就是因為眾生能夠出離於物質諸相的束縛,所以眾生才厭離它們。感受(受)、認知(想)、意志(行)以及覺知(識)亦是如此,眾生都能出離於它們的束縛。
“諸比丘!我以如實知此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自證得脫、得出、得離、得解脫結縛,永不住顛倒,亦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案:
1.“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巴利經典優陀那(Udana)第10經《婆醯雅經》(With Bāhiya)有如是的名句:
“在所見中將只有所見這麼多;在所聽中將只有所聽這麼多;在所覺知中將只有所覺知這麼多;在所了知中將只有所了知這麼多”;“不在這裡、不在其他地方、不在兩者的中間,這就是苦的結束”。(完整論述見以下附註)
即是如此如此——看純粹是看,聽純粹是聽,知道純粹是知道,住於安穩的正念。
附註:
優陀那(Udana)第10經《婆醯雅經》:
「婆醯雅!因此,在這裡,你應該這麼學:『在所見中將只有所見這麼多;在所聽中將只有所聽這麼多;在所覺知中將只有所覺知這麼多;在所了知中將只有所了知這麼多。』婆醯雅!你應該這麼學。當[在你所見、所聽、所覺知、所能了知的法上,]在所見中將只有所見這麼多;在所聽中將只有所聽這麼多;在所覺知中將只有所覺知這麼多;在所了知中將只有所了知這麼多時,婆醯雅!則你不被它如何如何,婆醯雅!當你不被它如何如何時,婆醯雅!則你不在那裡,婆醯雅!當你不在那裡時,婆醯雅!則你也不在這裡、不在其他地方、不在兩者的中間,這就是苦的結束。(莊春江譯,https://agama.buddhason.org/Ud/Ud10.htm)
英譯(With Bāhiya):
“In that case, Bāhiya, you should train like this: ‘In the seen will be merely the seen; in the heard will be merely the heard; in the thought will be merely the thought; in the known will be merely the known.’ That’s how you should train. When you have trained in this way, you won’t be ‘by that’. When you’re not ‘by that’, you won’t be ‘in that’. When you’re not ‘in that’, you won’t be in this world or the world beyond or in between the two. Just this is the end of suffering.”(Sujato比丘譯,https://suttacentral.net/ud1.10/en/sujato#sc16)
雜阿含第14經
以智慧如實見:色味、色患、色離
“我昔於色味有求有行,若於色味隨順覺,則於色味以智慧如實見。”
“我【昔】於色患有求有行,若於色患隨順覺,則於色患以智慧如實見。”
“我【昔】於色離有求有行,若於色離隨順覺,則於色離以智慧如實見。”
如是受、想、行、識
*隨順覺=正念、正知(大願法師)
意譯:
- 在我仍是未覺悟的菩薩時,我曾汲汲於求索探尋(“有求有行”)物質諸相(色)的樂味;(隨後)我了知(“隨順覺”)物質諸相的樂味,並以智慧如實地看待後者。
- 在我仍是未覺悟的菩薩時,我曾汲汲於求索探尋(“有求有行”)物質諸相(色)的過患;(隨後)我了知(“隨順覺”)物質諸相的過患,並以智慧如實地看待後者。
- 在我仍是未覺悟的菩薩時,我曾汲汲於求索探尋(“有求有行”)對物質諸相(色)的出離;(隨後)我了知(“隨順覺”)對物質諸相的出離,並以智慧如實地看待後者。
案:
1.“我昔於……”,“昔”(從前),根據對應的巴利經文,是指佛陀覺悟前,仍是菩薩時的日子。
上述的陳文,可理解為佛陀對自己覺悟(成佛)之前那6年裡的種種外道修行的回憶。
2.可以參考南傳《增支部》三集104經⟨享受經⟩:
“我曾經探索世間的享受。凡在世間的享受,我皆已了解。世間的任何享受,我已用智慧徹見。
我曾經探索世間的禍患。凡在世間的禍患,我皆已了解。世間的任何禍患,我已用智慧徹見。
我曾經探索從世間出離。凡從世間的出離,我皆已了解。任何從世間的出離,我已用智慧徹見。”
(關則富譯註,臺北市:聯經,2016年,4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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