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觀佛法的流變》精華摘錄(二)
《史觀佛法的流變》 精華摘錄(二) “為什麼說原始佛教是究竟之道呢?因為佛教是以理性、如實真理緣起法則教導弟⼦。從經典中我們可以 看到佛陀時時刻刻教導弟⼦:你們要以⾃⼰為依據,以⾃⼰為皈依,⽽不要去依靠他⼈;你們要以法為依據,以法為皈依,⽽不要去依靠其它的東⻄。佛陀說的這麼清楚,聽聞佛陀的教導後,我們要依靠⾃⼰,⽼實⼒⾏,安住於法義中去實踐,這才是理性的,智慧的、究竟的。原始佛教⼀向的教示是以理性,⼒⾏實踐正觀身、受、⼼、法四種的念住,慢慢培養觀察覺照⼒,從覺察中引發分析的智慧,體驗的智慧,從覺察中引發如實的⾒到身⼼的真相,是因緣和合、無常、無我的,從這個體驗悟證,就可以進⼊寂靜涅槃,如實⽣活在⼋正道的⽣活裡⾯,這都靠⾃⼰的實踐,並不依靠外來的⼈或物。”(第五章、原始佛教是⼤眾之道:第⼀節、智慧之道、⼤眾之道) “依佛陀的體驗悟證,一切法的存在,除了六根、六觸、六塵生起六識、六受、六愛之外,還有什麼呢?人若沒有六根觸六塵,就無法有資訊,沒有資訊,就無法有記憶,也就沒有種種的經驗可思考。人生現在與未來的一切,都是由六根觸六塵生出六識等六六法而產生的。因為六根觸六塵生六識落入想,而引生種種的感受、想像、意志的行為,並由當今的意志(有意)行為感召未來,這一切都是眼對色、耳對聲、鼻對香、舌對味、身對觸,意對法,由這六個感覺的器官,分別接觸六個對象,而形成六種的觸受,在觸受以後落入了想像及分別的認識,引起意志推動的行為,將現今的行為引生到未來,人生就這樣不斷的生死輪迴。 一旦對六六法產生執著的心念,有了這執著的因,遇到適當的助緣,再引生未來的果,果又引生新的因,如此不斷的輾轉輪迴,這種因緣果法則,自作自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是公平的,是不分種族、不分貴賤的真理。這種因緣法是如此的公平,如此的現實,不依靠外來的任何助力,也沒有任何人,甚至神、菩薩或是佛,能夠來代替自己承受所要受的業報行為。我們不要誤解自己造的業,能推給佛陀去承擔,推給菩薩去承受或是推給神去負責,這是不可能的。因為自己做的是由於自己心念所想像而做出來的,所以這種念頭無人可以替代。總之,自己的善業惡業行為,得由自己負責。”(第五章、原始佛教是⼤眾之道:第⼀節、智慧之道、⼤眾之道) “佛陀不斷的重覆教導弟子說:我們的煩惱是由自己本身產生出來的,並非從外而來,一切都是六根觸六 塵,在觸受的感覺下,引生種種想像、...